近日,住建部發布了《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的公告,對托兒所、幼兒園的建筑設計標準作出局部修改,涉及建筑材料、空間設置、通風系統安裝、給排水等方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局部修訂的公告
現批準《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8、4.1.3、4.1.9、4.1.1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經此次修改的原條文同時廢止。
局部修訂條文及具體內容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公開,并將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設標準化》刊物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9年8月29日
附件下載:
行業標準《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局部修訂)及條文說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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