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4月6日通報了建筑材料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概況。本次抽查1704家企業生產的1920批次建筑材料產品,涉及熱軋帶肋鋼筋、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鋁合金建筑型材等4種產品,發現111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5.8%。
(二)跟蹤抽查情況。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業76家,其中有15家企業產品仍不合格,61家企業產品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熱軋帶肋鋼筋抽查不合格率為4.7%
本次抽查25個省(區、市)243家企業生產的451批次產品,發現21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4.7%,較上次抽查下降3.9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4.6%、8.6%、4.7%。
熱軋帶肋鋼筋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熱軋帶肋鋼筋的力學性能、工藝性能、化學成分、尺寸外形、重量偏差、金相組織、表面標志等21個項目進行檢驗。經檢驗,9批次產品尺寸外形項目不合格,均為橫肋末端間隙不合格,該項目不合格會影響鋼筋與混凝土之間的粘結力。經技術機構分析,橫肋末端間隙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部分企業對標準中該項目的測量要求了解不夠,未嚴格按照標準進行生產和出廠檢驗;未及時更新生產設備及工藝。4批次產品化學成分項目不合格,均為碳元素含量不合格,碳元素含量過高會影響鋼筋韌性導致脆斷。經技術機構分析,化學成分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業沒有嚴格進行鋼坯驗收;在冶煉過程中單純提高碳元素含量以增加鋼筋強度,導致碳元素超標。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江蘇省、山西省、安徽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53批次、53批次、30批次、29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3.8%、3.8%、0%、6.9%。
(二)水泥抽查不合格率為3.3%
本次抽查28個省(區、市)961家企業生產的961批次水泥,發現32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3.3%,較上次抽查下降1.2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5.5%、4.5%、3.3%。
水泥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水泥的三氧化硫、氧化鎂、氯離子、安定性、強度、水溶性鉻(Ⅵ)、放射性、凝結時間、燒失量、保水率等12個項目進行檢驗。
不合格項目涉及燒失量、氯離子、水溶性鉻(Ⅵ)、安定性等。有19批次產品氯離子項目不合格,其中衛輝市天意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檢測值是標準最高限值的18.6倍。經技術機構分析,氯離子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業為激發水泥早期強度,降低生產成本,過多摻加含氯化物高的混合材或外加劑。有8批次產品水溶性鉻(Ⅵ)項目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水溶性鉻(Ⅵ)項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未嚴格按照標準進行生產和出廠檢驗,或者使用了含鉻高的工業廢渣。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安徽省、山東省、江蘇省、河南省、浙江省、河北省、湖南省、廣東省等8個省份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90批次、77批次、58批次、55批次、54批次、53批次、52批次、51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3.3%、1.3%、1.7%、3.6%、0%、5.7%、1.9%、0%。
(三)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不合格率為18.8%
本次抽查23個省(區、市)233家企業生產的240批次產品,發現45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18.8%,較上次抽查上升2.4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1.1%、16.4%、18.8%。
建筑防水卷材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建筑防水卷材的可溶物含量、耐熱性、低溫柔性、不透水性、拉伸性能、熱老化、滲油性、接縫剝離強度、剝離強度、熱處理尺寸變化率、拉斷伸長率、熱穩定性、釘桿撕裂強度等34個項目進行檢驗。
發現不合格項目涉及可溶物含量、低溫柔性、熱老化、接縫剝離強度、剝離強度、熱處理尺寸變化率、拉斷伸長率。其中,低溫柔性、熱老化(低溫柔性)項目發現不合格批次較多,分別有33批次和39批次產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河北飛躍石化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低溫柔性、熱老化(低溫柔性)2個項目不合格,該企業還在2021年國家監督抽查中,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山東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蘇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73批次、33批次、20批次、18批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16.4%、27.3%、5.0%、5.6%。
(四)鋁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不合格率為4.9%
本次抽查23個省(區、市)267家企業生產的268批次產品,覆蓋了陽極氧化型材、電泳涂漆型材、噴粉型材、噴漆型材、隔熱型材5個品種,發現13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4.9%,較上次抽查下降0.3個百分點。該產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5.8%、5.2%、4.9%。
鋁合金建筑型材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重點對鋁合金建筑型材的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壁厚尺寸、膜層性能、復合性能等5類21個項目進行檢驗。
經檢驗,5類項目均有不合格。其中,5批次產品復合性能不合格,4批次產品化學成分不合格,3批次產品膜層性能不合格。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部分企業的擠壓機和熔煉爐等裝備投入不足;配制合金成分時為節省成本降低了合金比例或添加了廢鋁。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廣東省、山東省、江蘇省、四川省企業生產的產品,分別抽查檢驗42批次、40批次、29批次、2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別為9.5%、10.0%、0%、4.8%。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尤其是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錄入e-CQS系統。總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通報各地處理結果情況。
(二)加強質量跟蹤監管。山東省、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要對建筑防水卷材產品開展專項整治,加大轄區內重點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違法行為,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將本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相關地方政府及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產品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依法組織生產銷售,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四)加強質量技術幫扶。組織有關行業組織和技術機構,幫助企業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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