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一則《關于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升級的公告》,公告明確,根據住建部要求,中心業務系統將正式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
此前,江西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排查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不單查社保,公積金、個稅也要排查。
通知提出,除社保繳費情況和人事檔案信息外,有條件的地市可結合住房公積金和稅務數據進行聯合排查。
現在全國各地市的公積金數據陸續開始接入住建部公積金系統,當各省市的住房公積金系統都接入全國數據平臺,那么用住房公積金數據與注冊證書數據進行對比,即可排查出不一致的部分——涉嫌掛證的名單!也就是說:如果你交住房公積金的企業跟你證書注冊的企業不是同一家,那就很明顯涉嫌掛證了。
江西省住建廳發布的掛證排查通知中提到的“有條件的地市”,指的就是住房公積金數據已經接入全國數據平臺的地區。
當然,現實情況是很多企業不會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而企業員工也不懂得為自己維護合法權益,所以目前公積金可能暫時只能作為社保查掛證的一個輔助手段。
延伸閱讀
多地住建部門接入公積金數據平臺
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的通知》,《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作作出了相關安排部署。
目前,已有多個省市成功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
浙江
4月17日,浙江省直房改公積金信息網發布《省直公積金中心成功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的通知。
相關鏈接:
http://jsj.zj.gov.cn/info/ff8080816183a2ea016a4936dfa90b6f
湖北
4月29日,湖北省住建廳官網發布了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接入住建部數據平臺的新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4月24日上午9:00正式接入住建部數據平臺。
相關鏈接:
http://zjt.hubei.gov.cn/fzlmxx/156530.htm
廣東
4月30日,廣東省住建廳官網發布了該省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統一接入全國數據平臺開通的新聞。廣東省成為全國第一個接入數據平臺的省份。
相關鏈接:
http://zfcxjst.gd.gov.cn/gkmlpt/content/2/2373/post_2373158.html
重慶
4月26日,重慶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順利完成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接入工作,向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傳送了全部公積金存量數據(約3.255億條)。
相關鏈接:
http://cq.cqnews.net/html/2019-05/10/content_50450333.html
除此之外,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已于3月30日完成數據平臺接入工作,阜陽也表示近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完成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接入工作。
江西省關于“掛證”相關文件:
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省直有關廳(局、集團公司):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掛證”專項整治工作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我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掛證”專項整治工作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為進一步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
對注冊在我省行政區域范圍內工程建設企業的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進行全面排查。在前期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我廳“住建云”平臺工程建設類企業從業人員實名登記情況、社保參保繳費情況(有條件的地市可結合住房公積金繳納情況和稅務有關數據進行聯合排查)和人事檔案等相關信息進行排查,發現注冊執業人員存在與注冊企業之外的單位有勞動關系的,一律按“掛證”進行從嚴處罰。重點排查以下幾類人員: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的各類實名投訴舉報線索。
(二)截至本通知下發前,仍未按我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實名制信息登記的通知》(贛建辦〔2019〕9號)在“住建云”平臺上完成個人信息和聘用關系登記的注冊執業人員,或者是實名登記聘用的企業與注冊證書上的單位不一致的注冊執業人員。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的第二批社保存疑名單。其中已經在第一批名單中核查后符合條件或已整改到位的不再核查;已主動來登記為注冊異常的,主動登記方不再核查。
(四)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的第一批社保存疑名單中,截至本通知下發前仍未來說明情況、仍未整改到位的人員和企業。
二、處理方式
(一)按照贛建建〔2019〕2號通知要求,建立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規行為專項整治信息月報制度,自5月開始,每月結束后的第2個工作日前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上月查處的《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報省廳。我廳收到名單后,定期將掛證人員名單和掛證企業名單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限制其辦理業務和開展投標活動。
(二)在全面排查階段,但凡查實注冊人員與企業存在“掛證”行為的,且截至本通知下發前未整改到位(注銷手續或變更手續辦結)的人員和企業,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違法違規行為匯總上報。
(三)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規定,注冊雙方有一方不予配合注銷或變更的,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公共服務平臺管理系統中標記為人員異常注冊狀態,并追究不配合方責任,上報我廳公開。
(四)掛證人員或掛證企業整改到位后,可書面向原上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撤銷限制和異常狀態標記。
(五)被限制和異常狀態標記的人員、企業,再次申請注冊業務的,需從嚴審核。
(六)再次被限制和異常狀態標記的企業、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且個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企業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業務,并記不良行為記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與同級有關部門的聯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同級人社、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聯系,聯合開展“掛證”整治專項行動。同時積極會同公安、網監等主管部門,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強化對“黑中介”的打擊力度。
(二)加強輿論引導和政策宣傳,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向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耐心解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讓有關企業和人員意識到“掛證”行為的危害性,增強行業自覺抵制“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意識。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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