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業績補錄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組織開展補錄業績自查。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1)6月底前,對發現的“無中生有”或“張冠李戴”的虛假補錄業績,從省平臺予以刪除,涉案的企業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信用扣分。
(2)2019年7月至9月,企業對已補錄的業績(主管部門已確定為虛假業績的除外)開展自查。
(3)補錄業績若存在“無中生有”、“張冠李戴”、重復錄入等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提出撤銷書面報告,由省廳集中刪除。
(4)自查期間,對于未將虛假補錄業績用于資質申報或工程招投標活動的企業,不追究責任。
(5)自查階段結束后,對于補錄業績仍存在弄虛作假的企業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6)7月1日起,需要審核的補錄業績(總承包工程或由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專業承包工程),需由主管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后,在省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后方可生效,并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針對2018年以來我省發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業績補錄過程存在的造假問題,為規范全省補錄業績工作,確保采集的補錄業績真實性,根據省委巡視整改要求,省廳制定了《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業績補錄專項治理方案》,請貫徹執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5月16日
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業績補錄專項治理方案
針對2018年以來全省發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業績補錄過程存在的造假問題,為規范全省補錄業績工作,確保采集的補錄業績真實性。經研究,決定即日起開展工程業績補錄專項治理工作,有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9年6月底前,分類處理已發現存在問題的補錄業績。9月底前,組織對全省已補錄的工程業績開展自查。12月底前,健全完善補錄業績長效機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補錄的工程業績真實性。
二、分類處理存在問題的補錄業績
2019年6月底前,對于發現的“無中生有”或“張冠李戴”的虛假補錄業績,從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予以刪除,并上報住建部從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予以刪除。涉案的企業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信用扣分,對業績造假突出地區的主管部門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對于工程規模或特征指標(如建筑面積、高度、長度、造價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業績,在省建設行業信息網公開實行標示制度,即標示為“數據有誤或存疑”,直至數據修改準確為止。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現企業利用虛假或不實補錄業績騙取資質或騙取中標的,應當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三、組織開展補錄業績自查
2019年7月至9月,企業對已補錄的業績(主管部門已確定為虛假業績的除外)開展自查。補錄業績若存在“無中生有”、“張冠李戴”、重復錄入等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在自查期間向項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門提出撤銷書面報告,經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匯總并書面上報后,由省廳集中予以刪除。自查期間,對于未將虛假補錄業績用于資質申報或工程招投標活動的企業,不追究其責任。
自查階段結束后,對于補錄業績仍存在弄虛作假的企業予以從嚴從重處理。省廳修訂建筑施工企業通常行為評價標準,補錄業績弄虛作假的扣10分,有效期兩年。健全福建省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將虛假業績用于工程招投標活動的企業列入“黑名單”管理。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2019年7月1日起,由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的補錄業績(總承包工程或由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專業承包工程),需由主管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后,在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后方可生效并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由企業自報且無需審核的補錄業績(總承包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承包工程),由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或監理單位確認后,在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后方可生效。確需對已補錄的工程業績數據進行修改的,由填報企業向負責審核的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退回修改。修改信息予以留痕并通過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公開。
本文來源:福建省住建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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